誰可以成為SRF製造者?
SRF製造者包括廢棄物處理機構、再利用機構,製造的SRF產品代碼可選填「170044 固體再生燃料(SRF)」或「170399 其他燃料」。
SRF是經過再製的RDF,即SRF需符合歐盟所訂之生產和交易技術規範EN 15359規定之標準,分級的目的是為使生產者了解SRF所處理之類型,並非區分品質好壞,可快速瀏覽SRF是否具有破壞環境之性質並使用特殊原料淨化技術。其中淨熱值(NCV)為SRF最重要之屬性,可代表燃料價值;氯為SRF不應存在之成分,因氯具有腐蝕性而降低市場價值;汞被選為SRF所有相關重金屬之環境品質指標之一,由於具有高揮發性,因此汞為最有可能釋放之重金屬。 我國環保署借鏡國際之管理規範,自2020年開始建立SRF製造技術指引與品質規範,以分散既有焚化爐之負荷。國內SRF供應鏈主要分為上游廢棄物供應端、中游SRF製造端及下游SRF使用端;國內已有30餘家SRF製造業者、6家具鍋爐之事業單位,未來將有更多製造業、專燒爐等投入SRF市場;政府之管理標準將由現行的單一等級逐步加嚴管理,共同邁向淨零排放(net zero)之目標。
更多SRF新知SRF製造者包括廢棄物處理機構、再利用機構,製造的SRF產品代碼可選填「170044 固體再生燃料(SRF)」或「170399 其他燃料」。
目前法規無規範SRF購買單位,使用者多為工業用鍋爐、水泥旋窯、金屬冶煉業熔爐、旋轉窯高溫冶煉設施、專用燃燒發電設備。
環保署認證機構、TAF認證機構、ISO認證機構等。
可以,應依「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方式」附表之廢塑膠、廢天然或人造纖維布、一般垃圾及事業員工生活產生之廢棄物等規定之來源用途、機構資格、運作管理辦理。